2026年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发布时间:2026-04-09
2026年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咸宁市通山县
征地公告
2026年度第1批次(预公告):拟征收厦铺镇硚口村集体土地0.1980公顷,用于通山县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026年2月3日发布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度第19批次: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鄂政土批(咸)〔2026〕18号),批准征收大路乡吴田村、宾兴会村集体土地3.1226公顷,2026年3月18日发布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执行湖北省鄂政发〔2023〕16号区片综合地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具体金额以正式补偿方案为准。
安置政策
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长远生计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暂停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建不予补偿通山县人民政府。
咸宁市通山县
征地公告
2026年度第1批次(预公告):拟征收厦铺镇硚口村集体土地0.1980公顷,用于通山县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026年2月3日发布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度第19批次: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鄂政土批(咸)〔2026〕18号),批准征收大路乡吴田村、宾兴会村集体土地3.1226公顷,2026年3月18日发布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执行湖北省鄂政发〔2023〕16号区片综合地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具体金额以正式补偿方案为准。
安置政策
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长远生计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暂停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建不予补偿通山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