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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违法征收:转包土地被征收未收到种植树苗补偿,却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2-02
  

  【申请人】刘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桑兆玉律师

  【被申请人】辽宁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案情】

  刘先生系辽宁省葫芦岛市某村村民,在同街道邻村有转包土地经营权,从事树苗繁育产业。现该转包土地已被政府征收,但刘先生从征收至今未收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或赔偿。

  2020年4月8日,辽宁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向刘先生作出《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刘先生不服该决定书,认为其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严重违法。

  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刘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辽宁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

  【维权经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为法律责任条款,辽宁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以刘先生违反上述法条而作出《责令交出征收土地决定书》属于法律适用错误。另外,辽宁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依据该条作出的补偿方案,同样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胜诉】

  最终,复议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某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8日作出的《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

辽宁葫芦岛拆迁诉讼胜诉:转包土地被征收未收到种植树苗补偿,却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

 

  

辽宁葫芦岛拆迁诉讼胜诉:转包土地被征收未收到种植树苗补偿,却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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