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1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当事人:杨女士,何南京 泗城镇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 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王炳峰
时间:7月17日15时30分
地点: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当事人:杨女士,何南京 泗城镇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 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王炳峰
时间:7月17日15时30分
地点: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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