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5
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当事人:孙先生,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 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办事处
代理律师:谷美玲
时间:9月25日10:30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八号法庭
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当事人:孙先生,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 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办事处
代理律师:谷美玲
时间:9月25日10:30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八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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