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05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对方当事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大洲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律师:王新亮
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10时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对方当事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大洲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律师:王新亮
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10时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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