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18
案 由:房屋拆迁管理不履行法定职责
对方当事人: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
代理律师:孙清泉 李鄂陵
时 间:2015年5月21日
地 点: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案 由:房屋拆迁管理不履行法定职责
对方当事人: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
代理律师:孙清泉 李鄂陵
时 间:2015年5月21日
地 点: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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