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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4
  
 
  案由:不服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原告:扬州市广陵区宏翔包装绳线厂
 
  被告:扬州市人民政府
 
  原告代理律师:王新亮
 
  开庭地点: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
 
  开庭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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