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河南省省郑州市铁路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案由:撤销行政行为
被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谷美玲(电话:13439849258)辛成(电话:13910653557)
地点:郑州市铁路人民法院二号法庭
时间:2016年4月5日上午8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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