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其他行政行为
代理律师:刘大伟(电话:13240217517)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
本网站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删除! 返回
上一篇:2016年8月30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下一篇:2016年8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