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吉林市船营黄某拆迁维权案
发布时间:2012-07-24
【基本案情】:委托人黄某因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的厂房,建筑面积425平方米,涉及拆迁问题,认为补偿不公,评估价值过低。拆迁双方对补偿价格无法达成一致。特委托我所律师为其维权。
【案情分析】:因黄的厂房及土地使用均有合法手续,且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均较高且厂子效益比较好,所以从吉林市建委的裁决中给出的补偿方式及价格来看,被拆迁人黄所获的补偿相对较低,拆迁后将降低黄的现有生活水平。故可以依据国家的原则性规定来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
【案情分析】:因黄的厂房及土地使用均有合法手续,且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均较高且厂子效益比较好,所以从吉林市建委的裁决中给出的补偿方式及价格来看,被拆迁人黄所获的补偿相对较低,拆迁后将降低黄的现有生活水平。故可以依据国家的原则性规定来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