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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上海市金山区34户村民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3-03-18

  王杰等34户村民在上海市金山区拥有合法住宅房屋。2009年为配合上海市金山区轨交建设,与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派出的拆迁指挥部,依据《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规定》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现代理人发现,拆迁方对自己的补偿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之前大多数村民都拥有2层面海小别墅,面积均在300平方以上,而补偿给他们的却是两间加在一起不足200平的楼房,所得到的货币补偿连装修都不够。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联合起来找到拆迁律师赵健团队,全权代理其维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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