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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拆迁维权胜诉:不经程序强制拆除违法
发布时间:2019-06-17

  【原告】李女士、薛先生、汪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吴国强律师、傅增强律师、张爱慧律师、胡海珠律师

  【被告】宿州市某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宿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征收办”、“街道办”)

  【案情简介】

  李女士、薛先生、汪先生于宿州市某区各自拥有房屋一处,且该房屋位于宿州市某区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征收办为该征收项目的征收部门,街道办为该征收项目的征收实施单位。为保障自身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李女士、薛先生即向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吴国强律师、傅增强律师、张爱慧律师、胡海珠律师四位律师随即组成律师团队应对本案作出相应维权方案。

  维权过程中,在未签订补偿协议、亦未通过法定程序交出房屋的情况下,李女士、薛先生的房屋即被强制拆除,屋内物品尽被毁损,财产损失巨大。京平律师团队了解情况后,指导李女士、薛先生对违法拆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胜诉结果】

  受案法院采纳京平律师意见,且被告街道办在庭审中认可违法拆迁是其所为,但认为无证据证明另一被告征收办参与违法拆迁行为。故受案法院审理后作出以下判决:

  确认被告宿州市某区街道办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安徽宿州拆迁维权胜诉:不经程序强制拆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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