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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拆迁维权胜诉:旧城改造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低无法满足正常生活
发布时间:2019-12-18

  【申请人】罗女士、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崔凤荣律师、桑兆玉律师

  【被申请人】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罗女士与李先生在湖北荆州各拥有一处住房,后被划入了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因面临征收,罗女士与李先生便与征收方协商拆迁补偿标准,但征收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极低,完全没有办法满足两人的正常生活居住水平。在此情形下,罗女士与李先生无可奈何,最终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经过多方打听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库建辉律师、崔凤荣律师、桑兆玉律师组成的维权团队代理其拆迁案件。

  为调查征收程序的合法性,京平律师便指导罗女士与李先生向某区政府提出信息公开,某区政府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但该答复并未公开两人申请的信息,未依法履行其职责。随即,京平律师便指导罗女士与李先生向荆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胜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荆州市政府作出如下决定:

  1.撤销被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2.责令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第四项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3.驳回申请人其他复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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