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拆迁诉讼胜诉:以河道清障为由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审败诉二审驳回上诉
发布时间:2021-03-23
  

  【被上诉人】谭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律师 伍柳律师 高鹏超律师

  【上诉人】广东省广州市某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某区三防指挥部”)

  【案情简介】委托人谭先生是广东省广州市某区某镇某村村民,在本村建有一栋两层半房屋和两间一层房屋,2019年6月某日上诉人的执法人员到被上诉人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拍照并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载明委托人谭先生总建筑面积160平的房屋及地上建筑物属河道管理范围,需要清除,广东省广州市某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于2019年10月某日以河道清障为由强行拆除了委托人的房屋,委托人随即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胜诉,确认了被告广东省广州市某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强制拆除谭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蔡晓仪律师、伍柳律师、高鹏超律师负责承办此案件。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广州拆迁诉讼胜诉:以河道清障为由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审败诉二审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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