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平律所专注: 行政诉讼、婚姻继承、公司商事、刑事业务、债权执行、涉外业务! <<=点击了解! ——————————————————————
山东临汾拆迁诉讼胜诉: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拆迁补偿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拆除房屋,属于财产侵害是违法的
发布时间:2021-03-31
  

  【上诉人】山东省临沂市某街道办事处

  【被上诉人】杜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

  【案情简介】

  杜先生系山东省某县某村的村民,在本村拥有房产一套,后因该村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事宜一直没有达成补偿协议。2017年11月8日杜先生的房屋被强制拆除了,自己的房屋直接被拆除,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山东临汾拆迁诉讼胜诉: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拆迁补偿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拆除房屋,属于财产侵害是违法的

 

  

山东临汾拆迁诉讼胜诉: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拆迁补偿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拆除房屋,属于财产侵害是违法的

 

  本网站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删除! 返回

上一篇:河南安阳拆迁诉讼胜诉:道路拓宽项目征收补偿标准过低,自然资源局作出通知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下一篇:河南周口拆迁诉讼胜诉:对征收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京平— 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