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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文件不代表政府就可以逃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职责
发布时间:2014-03-27

  家住安徽泗县的李女士,其合法私有房屋因房地产开发面临拆迁。拆迁办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让其丈夫在一纸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由此,借口双方已经达成补偿协议便将其房屋违法拆迁。后李女士找到赵健律师团队,请该团队为其代理拆迁维权案件。赵健律师团队介入后,首先展开的是法律调查取证程序,谁料,向泗县人民政府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去石沉大海,后李女士接到县政府电话,不仅表明申请材料无法提供,还苦口婆心地劝当事人不要找律师。后律师依法向宿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泗县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答复。后宿州市人民政府支持了当事人的请求,确认县政府违法,并责令其就申请事项在十五日内向当事人依法予以答复。日前,当事人已经收到县政府认真做出的回复,准确地拿到了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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