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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拆迁: 通过司法审查,撤销因涉密拒绝回复的双重决定
发布时间:2016-03-02
  利先生是广东省从化市太平镇一名企业家,90年代至今,倾注了大量心血,其生产的商品远销海内外。2014年,因“广州地铁14号线和广从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部分厂房面临征收,但就补偿问题一直未与征收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几轮谈判,利先生发现,在“公共利益”面前,利先生根本无法与征收方实现对等谈判,甚至被多次威胁要实施违法拆迁。于是,利先生在2014年11月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首席拆迁律师赵健及资深拆迁律师梁开贵代理维权事宜。经过律师团的调查取证,2015年5月20日利先生以一纸诉状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原广州市规划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被告诉至法院,同时提出了对 [1997]X号文件进行司法审查的请求。经过法庭上紧张的博弈,2015年11月20日,利先生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人民法院认定住建部、国家保密局的文件不生效;撤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原广州市规划局)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的惠规涵[2014]X号《广州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决定书》;撤销被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27日作出的粤建复议决[2015]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要求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对原告利先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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