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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拆迁维权胜诉公告:拆迁律师介入住建局强制迁离决定被撤销
发布时间:2017-07-07

  【上诉人】赵先生、王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波、王万习、赵燕律师

  【被上诉人】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

  赵先生和王女士系杭州市下城区居民,2009年10月该房屋列入杭房拆许字XX号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因为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未搬离。2015年9月1日,区住建局经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批复对其房屋作出《依法强制迁离危险房屋决定》。认为当事人的房屋经鉴定综合评定房屋危险性等级为D级,已构成“整幢危房”并且向当事人送达了《危险房屋通知书》责令赵先生等人停止使用该危险房屋,并在此不久之后实施了强制迁离行为。

  针对《依法强制迁离危险房屋决定》,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当事人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该《依法强制迁离危险房屋决定》违法并予以撤销。一审法院审理后只是认为,区住建局提起鉴定的主体、程序、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是确认为区住建局强制迁离行为已实施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最终判决确认区住建局的强制迁离危险房屋决定违法。

  王万习、赵燕律师乘胜追击,认为应当予以撤销。遂帮助当事人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京平拆迁维权胜诉公告:拆迁律师介入住建局强制迁离决定被撤销

  【胜诉】:(一)撤销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6)浙XX行初XX号行政判决;

  (二) 撤销被诉人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于2015年9月1日作出《依法强制迁离危险房屋决定》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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