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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发布时间:2025-10-15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兴山区
 
兴山区在尚志路北侧大面积拆迁的基础上,补充推进了红旗镇红星村的部分征地工作,地块编号鹤土储6-038,位于红星村东侧,紧邻兴山区产业园区,面积约7.2公顷,涉及集体土地6.5公顷,主要用于园区配套道路及供水设施建设。该地块征地于2025年5月发布预公告,目前已完成土地权属调查,补偿标准参照兴山区四级区片综合地价每公顷32万元执行。
 
针对尚志路北侧已拆迁区域的安置收尾工作,兴山区明确了产权调换的后续流程:安置楼房的产权证办理由政府统一代办,相关税费减免50%;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的居民,凭购房合同可申领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此外,该区域12户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已全部足额领取专项补助,其中2户一级残疾居民各获得3500元补助,3户低保家庭各获得3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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