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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备案
发布时间:2012-05-18

  (一)承办法律依据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

  (二)承办对象

  拆迁人

  (三)申报材料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书经公证后的一份。

  (四)承办程序

  拆迁人提供将公证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书送交市拆迁办备案存档。

  (五)工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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