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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拆迁公告:用于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项目建设征收范围长辛店北六路南起长辛店北十七路,北至长辛店北三十三路;长辛店北三十三路西起长辛店北六路,东至长辛店北九路;长辛店北十八路西起长辛店北六路,
发布时间:2023-05-19
  丰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2023]2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申港街道拆迁公告:用于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项目建设征收范围长辛店北六路南起长辛店北十七路,北至长辛店北三十三路;长辛店北三十三路西起长辛店北六路,东至长辛店北九路;长辛店北十八路西起长辛店北六路,东至长辛店北九路

  一、北京市丰台区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北宫镇张郭庄村。

  范围:长辛店北六路南起长辛店北十七路,北至长辛店北三十三路;长辛店北三十三路西起长辛店北六路,东至长辛店北九路;长辛店北十八路西起长辛店北六路,东至长辛店北九路。

  权属:北宫镇张郭庄村集体土地。

  用途:道路用地。

  二、北京市丰台区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30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30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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