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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湛江建用字〔2024〕18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徐闻县龙塘镇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徐闻县龙塘镇青安村
发布时间:2024-04-23
湛江建用字〔2024〕18号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徐闻县龙塘镇
 
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闻县人民政府: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徐闻县龙塘镇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徐自然资〔2023〕59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徐闻县龙塘镇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县将龙塘镇青安村朋寮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4696公顷(耕地0.4183公顷、园地0.0186公顷、林地0.0327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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