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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浦)征地告〔2024〕第21号浦东新区书院镇
发布时间:2024-04-25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4〕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4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21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书院镇东至随塘河以西约100米,南至X2路以南约60米,西至两港大道以东约266米, 北至X2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书院镇塘北村九组420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0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20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0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8281085 监督电话:68283763
 
联系人:赵言岭 联系地址: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D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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