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平律所专注: 行政诉讼、婚姻继承、公司商事、刑事业务、债权执行、涉外业务! <<=点击了解! ——————————————————————
202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115号
发布时间:2024-04-3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
 
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14)〔2024〕115号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鹤自然资〔2024〕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911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0.2281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4192公顷,由你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
 
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14)〔2024〕115号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鹤山市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鹤自然资〔2024〕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911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0.2281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4192公顷,由你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本网站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删除! 返回

上一篇:202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兴县2023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新兴县车岗镇平沙村第一、第三经济合作社

下一篇:2024年上海浦东新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4〕第206号 浦东新区曹路镇 东至C9-9地块,南至C9-9地块,西至规划金丰路,北至C9-9地块

京平— 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