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平律所专注: 行政诉讼、婚姻继承、公司商事、刑事业务、债权执行、涉外业务! <<=点击了解! ——————————————————————
2025年湖北拆迁公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余家湖村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1202号
发布时间:2025-11-18
2025年湖北拆迁公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余家湖村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1202号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25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沙湖环湖路南段〈新生路泵站-沙湖南环路〉工程)的请示》(武昌政文〔2025〕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区水果湖街余家湖村集体未利用地0.21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149公顷。
 
三、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土地征收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23〕16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武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本网站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删除! 返回

上一篇:2025年湖北拆迁公告湖北省人民政府郑店街段岭庙村关于武昌殡仪馆新馆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1347号

下一篇:2025年湖北拆迁公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绿化村第31批次(农民建房)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1240号

京平— 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