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拆迁诉讼胜诉:未作出任何书面告知,组织人员非法控制房主强制拆除房屋违法
发布时间:2021-03-24
  

  【原告】孙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邱萍萍律师、赵燕律师、肖广影律师

  【被告】河北省唐山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孙先生在河北省唐山市某区某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该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由于征收补偿不合理,一直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2020年某日,河北省唐山市某区人民政府在未向孙先生作出任何书面告知的情况下,组织带领多名工作人员将孙先生一家非法控制,并将其房屋强制拆除。孙先生在强拆现场与强拆人员产生冲突,被行政处罚,并有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和出警证明。孙先生及其家人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孙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邱萍萍律师、赵燕律师和肖广影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河北省唐山市某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孙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河北唐山拆迁诉讼胜诉:未作出任何书面告知,组织人员非法控制房主强制拆除房屋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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