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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拆迁案例:规划局用“国家秘密”逃职责,败诉
发布时间:2014-11-27

  于女士、吴先生是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的村民,在当地拥有自己的房屋,生活居住多年。因当地某道路延长线建设,其房屋被划在拆迁范围内面临拆迁。但是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非常低,远远没有达到公平合理补偿的水平。因此于女士和吴先生对拆迁方给出的补偿非常不满意,同拆迁方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经人介绍得知北京赵健拆迁律师团是专业的拆迁维权团队,于是两人满怀期望的同北京赵健拆迁律师团取得了联系,寻求法律上的救济。经过多次沟通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给于女士和吴先生详细的分析了案件的维权要点,于女士和吴先生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于是同专业拆迁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聘请了团队中的邸顺红和章赛艳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自己维权。

  邸顺红律师和章赛艳律师以最快的速度介入案件,根据案件的基本案情首先制定出维权的方案。在法律调查阶段天津市规划局逃避信息公开职责,被两位律师复议到市政府。市政府偏袒做出复议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两位律师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天津市规划局逃避信息公开指责的违法行为。最终在律师和当时人的共同努力之下,取得了行政诉讼的胜利,规划局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被撤销,且要求其30日内重新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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