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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遭违法拆迁,问责镇政府还是村委会?
发布时间:2015-01-28

  张先生是江苏省泰兴市宣堡镇张河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自己的房屋。2012年11月10日,镇政府发布《关于对古银杏森林风景区东大门地块实施动迁的通告》,将张先生等人的房屋划在了拆迁范围内。但是镇政府从拆迁开始就没有出示任何和征收相关的文件,并且想要以非常低的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标准的争议使双方迟迟没有签订补偿协议。2013年8月,张先生的上述房屋遭到强制拆除。京平团队介入本案后,指派库建辉、张波、曹星律师担任张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全权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对张先生的房屋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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