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赵健律师领衔的律师团,接受安徽蚌埠龙子湖区邢先生委托,代理其拆迁纠纷案件,律师接受代理后,经过仔细分析,发现拆迁人蚌埠市龙子湖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建字第3403022009000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即在集体土地未经征收的情形下蚌埠市城市规划局(后变更为蚌埠市城乡规划局)即为拆迁人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律师遂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复议,在复议过程中,蚌埠市城乡规划局作出001号文件以拆迁人“未按要求补充土地使用待相关证明材料……撤销你单位持有的建字第3403022009000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因此证被撤销,直接导致拆迁人所持有的拆迁许可证失去了合法性的关键基础证据。至此拆迁博弈中,被拆迁人的房屋得以保存从而占据了主动权。
律师释法:毛泽东读《智囊》书卷22《兵智部·制胜》其中一段讲唐太宗用兵之道“唐太宗每观敌阵,则知其强弱,常以吾弱当其强,强当其弱。彼乘吾弱,奔逐不过数百步,吾乘其弱,必出其阵后反而击之,无不溃败。盖用孙子之术也”,毛泽东在此批注“所谓以弱当强,就是以少数兵力佯攻敌诸路大军。所谓以强当弱,就是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以五六倍于敌一路之兵力,四面包围,聚而歼之。自古能军无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则朱元璋耳”。
本案在委托时,拆迁人的房产已经处于即将被拆除的危险阶段,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就是充分研讨案情,以便作出最有利的维权方案。在短时间内通过律师的调取证据,找出了拆迁人整个拆迁法律程序中最薄弱的环节,然后集中优势法律资源攻击其一点,拆迁案件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一个程序违法,直接导致整个拆迁程序的违法。本案中律师也是运用以强当弱、以弱当强之战术最终达到了预想目的。
安徽拆迁系列之四:拆迁律师代理安徽蚌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胜诉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2-03-20

